信仰基礎

我們相信

  • 聖經是神所默示,其原稿並無謬誤,為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(羅15:4;提後3:16-17;啟22:18-19)
  • 神是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三位一體的神,同等本質、權柄和榮耀(太28:19;林前12:4-6;林後13:14)
  • 主耶穌基督具本質上絶對、永恆的神性,具真確無罪的人性;祂代替與贖罪的死亡,作為 完備的贖罪 祭;死後第三日從墳墓中肉身復活,升天作為 神與人之間的中保, 祂在權能和榮耀中親自顯現再來(賽53:6;太1:24-25;太28:1-20;可16:1-8;路24:1-53;約1:1-4;約14:3;約 20:1-21:25;徒 1:10-11羅3:25;來9:28;彼前2:24;約壹2:1)
  • 聖靈具位格和神性,信徒能透過祂藉真理的話得以重生和成聖(約3:5-8;徒5:3-4;羅 8:1;加5:22-2 3)
  • 人因犯罪而墮落,其得救是本乎恩典,因信靠基督耶穌而稱義乃蒙神接納的唯一方法(徒4:12;羅3:24;羅 5:12;弗2:8-9)
  • 人在肉身復活,基督耶穌再來審判世界,得救的人永受祝福,而不信的人永受刑罰(可9:48;約3:16;約5:28-29;徒17:30-31;羅2:5-7;林前15:35-49;啟20:11-15)
  • 真確相信基督耶穌的人在靈裏合一,他們有責任按照生活規範及教義彼此相交,以符合 神聖言之教導(弗2:19-22;弗4:1-5;來4:2;雅1:22)